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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知道公證人有在辦理所謂的「單身證明嗎」? 通常發生在跨國婚姻時,其他國家不知道你在台灣是否處於婚姻關係中,於是要求你來公證人這邊辦理單身證明 是要怎麼辦? 要辦理單身證明請攜帶以下文件:
♦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♦向戶政事務所申請5日內戶籍謄本(若欲持往中國使用,應申請5份,其餘國家則依個人需求而定。)
♦已離婚者,需另外準備離婚協議書
♦原配偶死亡,需另外準備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 就是這麼簡單~~
你就可以證明單身然後終結單身 (快點來電預約~~~)